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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管医疗器械 服务疫情防控

发布时间:2021-01-27 文章来源:未知 浏览人数:
 
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。成立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,突出“保质量、稳价格、促安全”工作重点,设置药械安全监管、价格监管等7个工作组。印发工作方案,成立8个综合监管执法组,由市局领导带队,下沉区县、乡镇开展综合执法督查,严防严控疫情期间销售、使用假冒伪劣医用防护物资、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。
 
市、县(区)上下联动。以疫情期间亟需的医用防护口罩、医用防护服、医用外科口罩、医用口罩、手术衣、隔离衣、体温计、体外诊断试剂等相关医疗器械等品种为重点,加大质量安全监管力度,督促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严格医疗器械进货渠道,确保质量安全;严查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,购进和使用假、劣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。抽样发现1个批次医用口罩检验不合格,已立案查处。疫情防控期间,全市共出动市场监管人员800余人次,检查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89家次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218家次,责令改正56家,立案查处7件(经营单位3件、使用单位4件),罚没金额5.06万元。
 
指派专人参加全市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值班。保障医用口罩、医用防护服等防护急需品采购质量,把好“进口关”。共验收200余个品种,8万套防护服、10万套隔离衣、716万个各类口罩,102万双手套、大量体温枪(计)、药品等应急物资,确保了大众用械安全。
 
此外,还组织开展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清理规范专项工作。结合泸州实际,将医用冷敷贴类产品,液体、膏状敷料和其他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产品作为检查重点,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报送自查报告;同时严格对照标准对4家生产企业、6个产品的备案资料进行检查。经查,市局备案的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,无违规备案的现象。